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1857

1857.“因为亚摩

1857.“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表示末期,就是不再有任何良善的时候,这从“亚摩利人”和“满盈”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亚摩利人”表示总体上的邪恶,因为迦南地被称为“亚摩利人之地”,这清楚可见于以西结书(16:3-4)和阿摩司书(2:9-10)。故“亚摩利人”在此表示迦南地的所有民族;如前所述,这些民族尤表邪恶和虚假。因此,“亚摩利人”表示总体上的一切邪恶。“满盈”表示末期,就是不再有任何良善的时候。
至于“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这句话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这是一个奥秘。在来世,恶人的情况是这样:在他们的邪恶没有达到顶点之前,他们不会受到惩罚;这既适用于总体的邪恶,也适用于具体的邪恶。因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处于这样的完美平衡:邪恶自我惩罚,也就是说,恶人会自招其邪恶的惩罚,但只有当这邪恶达到顶点时,才会招致这惩罚。每种邪恶都有自己的极限,这极限因人而异,超过这个极限是不可以的。当一个恶人超过这个极限时,他就会触发自己的惩罚。一切具体情况都是如此。
这同样适用于总体情况,恶人把自己推下地狱,但不是瞬间,而是逐渐推下去的。这源于主所建立的普遍秩序法则,即: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而是邪恶本身把自己推下去,或说这个恶人自己把自己推下去,并且一步一步如此行,直到邪恶最终满盈,良善连一丝痕迹都不再出现。只要还有一丝良善,他都会从地狱被提上来;但当只有邪恶时,他就被推下地狱。良善和邪恶必须首先彼此分开,因为它们是对立面;没有人可以向两边倾斜。这就是“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所表示的。然而,善人不是这种情况;主不断把他们朝天堂提升,而他们的邪恶则逐渐被清除。
教会的状态也是如此。在它的邪恶满盈,也就是不再有任何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之前,察罚不会到来。先知书经常提到这种满盈(consummation或close、climax,或译为终结,结局,满了,完结等等)。如以赛亚书:
我从主万军之耶和华(Lord Jehovih Sabaoth )那里已经听见对全地的终结和决定。(以赛亚书28:22)
耶利米书:
巴比伦,你这住在多水之上、大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牟利的量满了!(耶利米书51:13)
但以理书:
关于你的人民和你的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为要终结罪过,封住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所。(但以理书9:24)
荒凉最终必临到可憎的鸟身上,直到终结和决定,(毁坏)必倾在那荒凉之地。(但以理书9:27)
主自己也在路加福音以这些话预言了结局: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所有民族当中。最终耶路撒冷要被列族践踏,直到列族的日期满了。(路加福音21:24)
“倒在剑刃之下”表示倒在虚假之下,因为在圣言中,“剑”是指虚假的惩罚;“耶路撒冷”表示主的国度和教会(402节);“民族”表示邪恶(1260节)。因此,这段经文的意思是,当教会被邪恶和虚假占据,从而自行毁灭时,结局就到了。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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